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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依据鲁人社字﹝2021﹞61号文件之规定: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;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。

2、全年按6月、7月、8月、9月共4个月计发。

3、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。

4、企业在岗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。

5、职工未正常出勤的,企业可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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