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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日,记者从晋江市人社局获悉,5月1日起,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%的政策,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。

此外,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》有关实施条件,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,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。

(记者 李玲玲)

来源:晋江经济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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