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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社记者 杨湛菲

记者8月29日从教育部获悉,教育部近日印发《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的通知》,部署在上海市、山东省、青海省、福建省厦门市、湖南省常德市、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、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、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、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、重庆市云阳县等省、市、县10个地区开展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。试点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计算,周期3年。

此次试点选择的10个地区覆盖东、中、西部不同区域,涵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等不同类型,包含省级、地市级、区县级等不同级别行政区划,考虑人口流入和流出不同地区情况,兼顾不同地区教育发展水平,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。

据悉,此次试点以推进教师培养发展、师德师风、综合管理、待遇保障等综合改革为着力点,推动各地创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。教育部将加强试点实施过程中的跟踪指导,推动改革试点取得实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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