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“十四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近日正式出台。12月14日,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蒋宏奇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,围绕“到2035年美丽广东基本建成”这个宏伟蓝图,“十四五”期间重点是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、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、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显著增强,为美丽广东建设起好步、开好局。

值得关注的是,广东将建立健全生态系统生产总值(GEP)核算体系,在重点生态功能区探索开展GEP核算,在粤港澳大湾区、深圳先行示范区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试点开展经济生态生产总值(GEEP)核算。

《规划》提出积极推动广州南沙、深圳前海、珠海横琴等区域重大战略平台绿色发展,在低碳示范、生态环境治理、绿色贸易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创新成果。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,充分利用港澳金融优势,探索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基金。支持和鼓励广州、深圳等地大胆创新,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,深化“放管服”相关改革试点示范。

《规划》明确,研究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。加强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力度,重点向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项目等倾斜,推广合同环境服务融资。稳妥推进排污权、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业务,鼓励发展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。鼓励企业、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。大力发展碳金融,有序发展碳远期、碳基金、碳期权等产品。在环境高风险领域研究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。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合作,建设互联互通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、绿色企业和项目认定、绿色信用评级评估等标准体系。支持深圳申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国家气候投融资促进中心。(记者 姚嘉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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