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市近日出台《南京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》,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,促进学前教育发展。

南京市要求,对已有城镇小区未按标准规划幼儿园的,各地要按每1万常住人口不少于12个班的标准,通过补建、改建或就近新建、置换、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。对正在建设的小区按配建标准应当规划但未规划幼儿园的,各地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,责令限期整改,落实幼儿园配建标准。对已规划幼儿园但不能满足小区实际需要的,各地要通过依法调整规划、扩增配建幼儿园规模予以解决。

同时,方案对幼儿园的建设、移交、使用等环节也提出明确要求。南京市要求,要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,针对规划、建设、移交、使用不到位等问题,逐项列出清单、建立台账,落实销号管理制度。

根据方案,南京市要求,对于已经建成、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的,原则上于10月底前完成;对于需要回收、置换、购置的,原则上于11月底前完成;对于需要补建、改建、新建的,原则上于12月底前完成相关建设规划,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。(记者沈汝发)

推荐内容